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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需注意的事项

来源:互联网作者:南京律师时间:2017-12-13

            (1)担保。

      ①保证。

    在各种经济合同中,保证是常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

    在使用保证方式时,应当留意:第一,选择的保证人必需有担保能力。

    第二,订立保证合同,必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假如仅提供保证人的情况,或者保证人仅口头同意保证,这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保证。

    第三,明确保证的范围。

    保证人详细保证什么,要由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写明。

    实践中,有些合同的保证范围含糊其辞,如“借款人到期不还,由我单位负责”,这种情况,轻易引起纠纷。

      ②典质。

    订立典质条款,一般应留意以下题目:第一,典质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需是对典质物享有财产所有权或经营治理权的人;第二,典质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需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第三,典质成立后,典质权人即对该典质物享有担保特权,典质期间,典质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典质物的,应当通知典质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典质的情况;典质人未通知典质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③定金。

    一般应留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定金使用要慎重,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要使用定金;第二,定金数额应不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第三,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

      (2)预支款。

      预支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商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泉。

    预支款不起担保作用。

    合同履行后,预支款可以折抵货款或酬金;假如合同不履行,预收货款的一方应如数退归预收的货款及利息,应特别留意诈骗分子通过收取预支款入行诈骗,所以,支付预支款要谨严从事。

      (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①是选择仲裁解决仍是诉讼解决。

    假如在合同中订立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②假如在合同中订立了法院管辖条款时,应留意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需是合同履行地,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及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并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划定。

      (4)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

      ①合同的签字盖章应留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入行最后的审查把关。

    发现分歧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

    第二,合同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办署理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

    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

      ②合同的公证和鉴证。

    假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要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合同才生效,那么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的商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公证或到鉴证部分办理合同鉴证。

      (5)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题目。

      ①我国合同法划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在合同形式方面应留意,有的合同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有效

      ②合同的内容。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目;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商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目;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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