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刑事案件,在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带走讯问之后,家属都十分担心,想迫切的了解案情。但是啊,当家属风尘仆仆的赶到办案派出所以后啊,甚至连办案民警的面也见不到,更谈不上了解案情了。
很多家属啊,因此也十分失落。那么家属要怎样才能了解到案情呢?其实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律师直接当面向当事人本人了解案情,第二是通过律师向办案民警了解。根据规定,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当时已经查明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的有关情况告知接受委托的辩护律师。因此,在家属无法直接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的方式,采取上述两种方式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