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的原则有什么?
签订合同的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等。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双方签订合同书的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双方签订合同书的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订立的合同,在未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订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