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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取保的黄金救援37天

来源:互联网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4-12-08

所谓的取保“黄金37天”是指在公安机关作出刑事拘留决定与检察机关作出批捕决定之间的期间。公安机关拘留后的最长羁押期限是30天,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一共37天,因为在这段时间是最容易争取取保候审的期间,因此,被称为取保“黄金37天”。

    因为这37天非常重要,所以绝对不能够浪费。很多家属在当事人被拘留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找人托关系把人“捞”出来,很多人为此甚至上当受骗。也有一部分家属会去找公安机关询问情况,这种行为相对于找人拖关系要理性很多,但是家属可能会错误理解办案民警的意思,比如,很多民警会告诉家属:事情不严重,拘留30天或37天。然后家属就误认为30天或者37天后,当事人就会被放出来。这其实是非常错误的想法,办案民警的话也许只说了一半,因为37天后强制措施就会变成逮捕,而不是拘留了。

    也有很多家属认为可以先等等,37天万一人被放出来了,就可以省下一笔律师费;如果不放人,37天后再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也不迟。殊不知,37天黄金救援时间就这样白白被浪费了,并为后续的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增加了很多的障碍,也错失了良好的黄金救援时机,绝对是得不偿失。那么在37天内,当事人家属能做什么呢?律师又能为当事人做些什么呢?

    在此,我要告诉大家,一味的想着托关系、走后门是绝对不可取的,脱离案件谈取保都不现实,没有人会冒着掉饭碗的风险擅自改动案件事实把人放出来。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记住,一定要找专业的刑事律师,而不是随便找一个律师,术业有专攻,如果找了不专业的律师,就相当于找个牙科医生去给病人开刀治疗心脏病一样。只有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律师介入后,能做哪些事呢?

    首先,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涉案罪名以及案件有关情况,并提供法律帮助。会见当事人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既可以传递人文关怀,让当事人知道,家属没有放弃他,让他感受来自家人的关心。二是向当事人核实了解涉嫌的罪名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在被拘留后,公安都会对当事人讯问做笔录,通过会见,可以了解案件的第一手资料,也可以通过公安的审讯内容推到案件的大致走向。然后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基础上,对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让其对自己的案件有更清晰的认识。

    其次,会见结束后,律师还要跟办案机关沟通案件,核实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在会见完当事人之后,律师对涉案情况基本上就会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针对涉案罪名有了基本的分析与判断。这时候,再去跟办案机关沟通,通过办案民警的陈述,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案件有更清晰的分析,也可以了解到侦查机关对案件看法和认定,为后续的取保申请以及辩护,确定一个基本的思路。

    再次,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通过会见当事人以及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对整个案件的全貌就比较清晰了,这时候,律师再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整个案件进行分析、判断,撰写专业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为当事人申请取保。

    最后,如果案件在30天内公安机关没有取保,并报请检察院批捕,律师还需要在7天内,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并约见经办检察官,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因为检察院的时间只有7天,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可以让检察官对案件有更全面的认识,这样做可以避免由于检察院的时间仓促导致错捕情况的发生。

    总之,37天的黄金救援时间很短暂,一定要把握好时机,这样才能让当事人尽早重获自由,一心想着博弈37天不逮捕或者想着托“关系”而导致耽误了黄金救援时机,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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