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完全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犯什么罪,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啊,对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类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种罪名,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类,是要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只要年满16周岁,就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年满16周岁,不管犯什么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以前的14周岁调整为现在的12周岁,就是因为啊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被害人绝大多数也是他们的同龄人,甚至年龄更小的未成年人,要用这一规定来保护广大的未成年人或者其他容易受到侵害的人,同时啊,预防极少数顽劣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极其严厉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