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如果对涉案财物是否为赃款赃物有异议的,应当如何进行权力救济呢?刑事案件也常常涉及到财务的处理问题。很多刑事案件都存在着扣押房产、冻结资产的情况,而这些房产、资产又常常涉及到案外第三人。案外人经常提出来,这些房产,资产是他们的,不是涉案当事人的,不应该扣押、冻结。一旦将这些资产扣押、冻结、拍卖,将直接影响到案外人的利益。那么案外人应该怎么做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义务查明涉案财物权属归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解释的规定,案外人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资息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案外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以通知案外人出庭。在司法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如果案外人提出权利异议,一定要找,不要等到案件法院判决结束之后,进入执行阶段再介入,而应该积极的介入到庭审中去。在庭审中提出异议,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好的辩护效果,追回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资产的机会也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