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后财产的追诉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通常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追诉期为三年。
2. 一方隐藏、转移等行为: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次日起三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 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一般也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4. 特殊情况: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5. 不受追诉期限制:如果是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请求分割,没有追诉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