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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犯罪案件中,业务员诈骗数额和地位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5-02-19

刘睿

在一些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不管是杀猪盘,还是销售商品诈骗,或者其他类型的诈骗,经常一抓都是一个公司,在公司里,业务员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那么司法实践中,对于业务员如何处罚,犯罪数额如何认定,犯罪地位如何认定呢?根据本人的办案实际,在犯罪数额以及地位认定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于这种诈骗案件,是共同犯罪,应该以业务员进入公司的时间为节点,之后整个公司的犯罪数额业务员都应该承担责任,也即对公司犯罪总额负责,但根据业务员在整个案件中的贡献作用,对业务员以从犯论处;第二种观点认为:业务员虽然在公司中工作,但公司中的每个人都是独立完成自己的业绩,与其他人员并不互相合作,因此,应当只对自己个人犯罪数额负责,但业务员对被自己诈骗的被害人损失负有直接主要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业务员不构成从犯;第三种观点认为:整个公司分为若干个业务小组,业务员处于其中一个小组,应当对该小组的犯罪总额负责,根据其贡献大小来定罪处罚。

  以上三种观点,都有自己的道理,也都有相应的法院判决,但是因为各个检察院和法院对于法律的理解不同,如何争取到一个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方法,则需要律师多去沟通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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