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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爸爸留言亲笔遗嘱,明确名下的房产由孩子继承,爷爷奶奶可以一直居住。由于该房子面临拆迁,爷爷要求将该房产过户到孩子、爷爷、奶奶三个人的名下。我孩子未满18岁,在不知道有遗嘱的情况下我们于2016年2月24日去公证处准备办理过户公证,结果在爷爷提供的材料中工作人员发现了该遗嘱,所以没有办成。该遗嘱是孩子爸爸亲笔,并有当时主治医生的证明,证明孩子爸爸在写遗嘱的时候是神志清醒的。请问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有效性吗?

您好,有效的。

回复时间:2016-04-26 回复律师:刘睿律师 咨询热线:138-139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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